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文件
中装协[2012] 20 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第二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全军装饰协会和有关委托单位:
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规定,我会从2011年起,将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调整为每两年一次。为避免评选表彰年度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决定按年度分两批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评选公布表彰。
现将“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我会研究,今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可申报承建奖和参建奖。
2、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3、根据“总量控制 ,保证精品质量”的原则,公共建筑装饰类按照公共建筑装饰类分配名额申报,不得超名额申报。(不含建筑幕墙工程的名额)。同一建筑工程多个承建单位按一个名额申报,参建单位不占用申报分配名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的会员单位统一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申报。
4、各地区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
5、评选工程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请各地区根据2012年各地区申报分配名额安排本地区的初评初审推荐工作。
6、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12年3月20日开始。初审情况在本地区公示15日无异议后,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会。(境外工程请于2012年6月1日前报送我会,指标单列)
7、2012年6月至7月,我会对全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合格的工程进行公示。2012年8月至10月进行工程复查,11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并公布评审结果。12月召开颁奖大会。
8、有关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我会将通过中国优质建筑装饰网 www.cbdaward.cn 、中国建筑幕墙工程网www.cncwe.net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题栏目和《中华建筑报》向行业发布,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从上述网站下载。
9、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并加强评审纪律教育,保证评选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评初审工作。
10、各地区接到此通知后,请将此文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装饰奖各类别材料(请注明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质量技术部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刘 原
电话:010-88389192 88389190 传真:010-88389190 88382788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各地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附件三、《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申报表》
附件四、《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工程复查实施细则》
附件五、《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表》
附件六、《2011-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申报表》
主题词:装饰奖 评选 通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市场管理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社团第一党委。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管局、建委),相关协会、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