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装修装饰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1〕113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现将《2011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装修装饰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 件
2011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装修
装饰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工种(项目)的通知》(豫劳竞办〔2011〕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豫建〔2011〕69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好装修装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保证竞赛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机制,营造崇尚技能、重视培训、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装修装饰从业人员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装修装饰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为装修装饰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形式
1.主办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
2.承办单位: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业协会
3.协办单位:各省辖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4.支持单位:河南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作机构
1.竞赛组委会
主 任:陈海勤 副厅长
副主任:刘东霞 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李新怀 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桂婷 厅建设工会主席
李小立 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委 员:温进普、吉晓楠、郝树华、喻幕海、蒋雅南、焦 涛赵乐丽及各省辖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李小立(兼)
副主任:温进普、喻幕海
成 员:胡庆华、王朝荣、孙东明、赵 霞、梅 琼、
曹华凌、和 平、朱守春、苏 轶、张雪咏
办公室下设:宣传、现场、裁判、后勤四个工作组。
3.专家委员会
主 任:焦 涛
委 员:王中伟、凌士义、胥昌群、焦振宏、谢君昌、付 咏
四、竞赛工种、竞赛人员
1.竞赛工种
装饰镶贴工、精细木工、室内装饰设计员
2.竞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工种且与注册地在豫装修装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8周岁以上)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组队形式
省级竞赛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每队设领队一人,具体负责人一人。每队每工种限报3名选手参加决赛。
六、竞赛内容
竞赛成绩由基础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工种基础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内容,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执行。装饰镶贴工、精细木工、室内装饰设计员基础知识考核试题参照国内及我省装修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的题目,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略有改动。实际操作考核试题由我省装修装饰行业的资深专家出题,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合并计算总成绩。
七、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时间:
地 点:由各省辖市自行确定
2.决赛时间:2011年9月下旬
地 点:另行通知
八、竞赛费用
预赛阶段的费用由各省辖市解决。决赛阶段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竞赛人员自备机具。每工种每人收竞赛费500元,其余费用由组委会办公室筹措。
九、竞赛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1)由组委会办公室拟定竞赛的所有配套文件。
(2)拟于
(3)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河南建筑装饰网”、《中州建设》等网站、报刊上设立栏目,宣传、报道赛事。
2.预赛阶段(
(1)制定预赛方案:各省辖市装修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厅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预赛方案、竞赛标准、裁判规则,于
(2)组织培训:
(3)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由各省辖市按各自制定的预赛方案、标准、规则组织实施。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视各地组织情况参与考核。
(4)汇总成绩:各省辖市预赛结束后,及时汇总出成绩,于
3.决赛阶段(
1.制定决赛方案:参照各地预赛情况,组织专家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报组委会审议后,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2.组建竞赛裁判机构:拟定竞赛试题、规则、评分标准和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并接受投诉和负责仲裁工作等。
3.举行大赛开幕式:代表队入场;各工种赛前准备工作(配料计算、下料并封存及辅助工进行打底子等前期准备)。
4.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由组委会办公室按决赛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5.汇总成绩:由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比赛成绩,确定比赛最后排名并上报组委会。
6.公示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7.总结表彰。